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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山东恒阳
发布时间:2022-05-13 10:34:06 人气:3886 来源:
二、 满足什么条件的废物可进入柔性填埋场?
根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规定:
1. 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 299)制备的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不超过《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1中允许填埋控制限值的废物;
2. 根据《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15555.12)测得浸出液pH值在7.0-12.0之间的废物;
3. 含水率低于60%的废物;
4. 水溶性盐总量小于10%的废物,测定方法按照《土壤检测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NY/T 1121.16)执行,待发布固体废物中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方法后执行新的监测方法标准;
5. 有机质含量小于5%的废物,测定方法按照《固体废物 有机质的测定 灼烧减量法》(HJ 761)执行;
6.不再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三、 刚性填埋场可以填埋哪些废物?
1. 除医疗废物、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和液态废物外,不具有反应性、易燃性或经预处理不再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可进入刚性填埋场。
2. 砷含量大于5%的废物,应进入刚性填埋场处置。
四、 哪些危险废物需预处理方可填埋?
根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6.2条款规定,除该标准6.1条款所列废物外,满足下列条件或经预处理满足下列条件的废物,可进入柔性填埋场:
1. 根据HJ/T299制备的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不超过表1中允许填埋控制限值的废物;
2. 根据GB/T15555.12测得浸出液pH值在7.0-12.0之间的废物;
3. 含水率低于60%的废物;
4. 水溶性盐总量小于10%的废物,测定方法按照NY/T1121.16执行,待发布固体废物中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方法后执行新的监测方法标准;
5. 有机质含量小于5%的废物,测定方法按照HJ761执行;
6. 不再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五、 填埋预处理措施有哪些?
根据填埋技术要求,填埋预处理措施主要有:
1. 对不能直接入场填埋的危险废物必须在填埋前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并建相应设施;
2. 焚烧飞灰可采用重金属稳定剂或水泥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
3. 重金属类废物应在确定重金属的种类后,采用硫代硫酸钠、硫化钠或重金属稳定剂进行稳定化处理,并酌情加入一定比例的水泥进行固化;
4. 酸碱污泥可采用中和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
5. 含氰污泥可采用稳定化剂或氧化剂进行稳定化处理;
6. 散落的石棉废物可采用水泥进行固化;大量的有包装的石棉废物可采用聚合物包裹的方法进行处理。
第三节 环境污染防控要求
一、 危险废物填埋场主要污染风险是什么?
危险废物填埋场主要是渗滤液污染,且长期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风险。
二、 如何防止渗滤液污染?
通过填埋场“三重屏障”防止渗滤液污染:一是地质阻隔。阻隔或减缓渗漏渗滤液进入环境水体,避免地质灾害造成填埋场破损。二是工程防渗。避免已产生的渗滤液进入环境,避免外来水进入填埋场产生渗滤液。三是废物预处理。防止有害物质的浸出,避免带入或在填埋场产生水分。
三、 填埋场投入运行前是否要进行背景环境质量监测?
填埋场投入使用之前,企业应监测填埋场所在区域环境背景水平。为掌握填埋场建成后周边的环境质量情况,填埋场建成投入运行前应重点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三要素开展背景环境质量监测。
四、 填埋场如何进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1. 监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2. 监测井布设要求
① 在填埋场上游应设置1个监测井,在填埋场两侧各布置不少于1个监测井,在填埋场下游至少设置3个监测井;
② 填埋场设置有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的,应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至少设置取样井一眼,用以监测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的水质;
③ 监测井应设置在地下水上下游相同水力坡度上;
④ 监测井深度应足以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3. 监测井建设规范
参考《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的要求进行监测井建设。
4. 监测频率
① 建成投运前,企业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背景监测。
② 运营期,企业自行监测频率为每个月至少一次;如周边有环境敏感区应加大监测频次;
③ 封场后,应继续监测地下水,频率至少一季度一次;如监测结果出现异常,应及时进行重新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项目,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天。
5. 监测项目
① 常规测定项目包括:浑浊度、pH值、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
② 填埋场特征测定项目包括:汞、砷、六价铬、镉、铅、锌、镍、铁、锰、铜、钡、铍、氟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类等。
③ 其他区域特征项目或环境主管部门要求项目。
五、 填埋场如何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1. 监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 监测点位布设要求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要求布设监测点位。
3. 监测因子
pH、COD、BOD 5 、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Cr 6+ 、As、Pb、Cd、Hg、Cu、Zn、硫化物等。
4. 监测频率
① 建成投运前,企业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背景监测。
② 运营期,废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每月监测一次;间接排放每季度一次。
六、 填埋场如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1. 监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HJ/T 166);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 监测点位布设要求
按照项目占地面积和项目类型,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进行现场布点。
3. 监测因子
① 基本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② 填埋场特征因子:铍、甲基汞、氰化物、石油烃等。
③ 其他区域特征项目或环境主管部门要求项目。
4. 监测频率
建成投运前,企业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背景监测,有能力单位可进行土壤留样。
运行期和封场后,每年应自行监测一次;
七、 填埋场废水污染控制要求有哪些?
1. 执行标准
根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等开展废水监测。2020年8月31日前,现有危险废物填埋场废水进行处理,达到GB 8978中类污染物更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及第二类污染物更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第二类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包括:pH值、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 )、化学需氧量(COD Cr )、氨氮(NH 3 -N)、磷酸盐(以P计)。自2020年9月1日起,现有危险废物填埋场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